嘉兴婚姻调查公司:哪些证据在离婚诉讼中被认定为有效?

阅读次数:42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7-14 09:53:16

在离婚诉讼中,以下几种证据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:

书证:结婚证、婚姻关系证明书、户口簿以及身份证等。

物证:如遭遇家暴时留下的伤痕照片,出轨时第三者的相关物品等。

视听资料:录音、录像等能够反映婚姻状况的资料。

电子数据:微信、短信等聊天记录,这些记录能够证明外遇等情形。

鉴定结论:例如对亲子关系的鉴定等。

证人证言:必须要有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出庭进行作证。

当事人的陈述:双方当事人要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举证。

鉴定意见:如涉及精神疾病等问题,需要专业的鉴定意见1。

勘验笔录、现场笔录:这些是由法院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勘查后制作的记录,具有较高的证明力。

以上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、合法性和与离婚案件相关性的要求,才能在离婚诉讼中发挥其作用。同时,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,否则可能不会被采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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